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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6日 10:31  点击:[ ]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重大节庆
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安委〔20175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外省)驻青企业:

2017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机遇之年,更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趋稳向好的深化之年。为全面加强我省各类商贸、招商、文化、节庆、赛事等大型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从严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公共安全是个细致活和实在活,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强调“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重大节庆赛事活动规模大、影响面广、聚焦程度高,各种突发性偶然性因素多,引发公共安全事件比率高,社会政治影响面大。各地区、各部门、各承办单位要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风险防控、提升能力水平等方面,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汲取近年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事故教训,切实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分析研判,及早研究部署,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活动组织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落实,以扎实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各方面增强安全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安全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完善预测防范管控机制

要紧密结合重大节会活动面临形势和安全特点,进一步开展风险辨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坚决防止看不清、没想到、做不好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大型节会活动的分析研判,从活动规模、特点、影响力和流动性入手,紧盯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关键环节、关键地段(场所)、关键时段、关键领域,精心制定管控工作方案,健全组织管理机构,细化安全目标任务,强化现场管理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检查和过问安全工作,做到部署严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有力。各地区、各部门、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的安全组织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安排部署有安全要求,组织实施有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有安全内容,总结讲评有安全比重,常分析常对照常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风险管控机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依法规范安全秩序,及时化解不良苗头倾向,采取积极有效工作措施,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各类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各项保障措施

按照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承办者对重大节会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和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其他协办者、场所提供者、参与者等对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同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举办。要强化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政府监管部门要与其签订安全协议,督促制定和逐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公安部门要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做到无缝隙工作对接、全覆盖监管责任落实。要完善安全防范各项保障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个人及各个工作环节,一级抓一级、分级定任务、层层抓落实,坚决消除安全管理漏洞、盲区和死角。要严肃执法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对因组织不当、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抓好源头监管,扎实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卫生、建设、经信、商务、文化、体育、教育、环保、气象、旅游、电力等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管理实际,对活动场地、设备设施、道路通道、消防器材、疏散出口、应急照明、治安秩序、管理制度及复杂气象条件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切实从组织力量配备、活动秩序管理、交通组织疏导、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应对等方面制定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查盘查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消防、质监、城建、电力、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场所提供单位要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设施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承办单位及时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和证明,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要加强对参会参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技能考核,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技术手段,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动态监测,提前备足应急救援力量,时刻保持待命状态,确保出现问题能在第一时间稳妥处置。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广泛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社会安全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大型文体活动应急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建立重大节会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增强市民公共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应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岗前培训和指导工作。要教育参与者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自觉服从大型活动承办者、协办者和场所提供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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