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安监〔2017〕113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2017年7月8日2时许,西部矿业锡铁山分公司铅锌矿金诚信项目部2642中段1117采场工作面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窒息,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7月11日9时许,青海鸿丰伟业矿山投资有限公司拉陵高里河下游铁多金属矿M3采区3200中段12号天井发生一起炮烟中毒窒息,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作出批示:“省安监局指导企业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并请西矿妥处善后”。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性
目前,包括部分省属、中央驻青国有矿山在内的大多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相当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近一两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利润大幅度缩减,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技改和设施设备更新缓慢,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导致事故多发。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要以整顿关闭和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凡无证和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必须立即关闭;关闭之后擅自非法生产的,必须从快从重查处,严防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爆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管理,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生产作业,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
三、以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为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当前正值生产旺季,两起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上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隐患排查不彻底。各市州要以“7.8”和“7.11”事故为戒,结合全省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12项风险管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停产停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训培训等制度措施,着力整治坍塌、中毒和窒息、冒顶片帮、放炮、透水和火药爆炸等六类事故隐患。凡发现事故隐患严重的非煤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凡未实行机械通风,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未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未按规定配备自救器和气体检测仪的地下矿山,一律依法上限处罚,立即停产整顿,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的,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虚报、迟报、瞒报和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立即将此文件转发各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和非煤矿山企业,抓好督促落实。
联系人:徐志靓,联系电话:0971-6118753。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