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安全生产许可审核,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等11家非煤矿山符合办证条件,准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2018年1月16日
上一条:公 告 下一条:海西州安委会关于对都兰县22家单位关闭取缔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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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2800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