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委办〔2018〕30号
各市、县、行委安委会,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青安办〔2018〕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4日
上一条: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海西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海西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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