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2月,全州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83起,死亡91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2224.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9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926.66万元。
一、全州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2月全州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207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23.53%,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45.8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65万元。
(二)地区情况
格尔木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10人,直接经济损失668万元。
德令哈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
乌兰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茫崖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
都兰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7万元。
大柴旦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冷湖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
(三)12月份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州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12月,全州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6起,死亡67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154.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2.90%;受伤人数减少18人,下降22.78%;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1.66万元,上升66.46%。
三、其它
1-12月农业机械、民航等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原因分析
1、工矿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现场管理混乱,劳动防护缺乏,安全意识不强,检查、检修、施工、安装等制度不健全等,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等。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对专家检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没有做到认真防范,造成事故发生。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夜间和凌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时间段。
3、行业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未做到全覆盖,还存在盲区、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