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全州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4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5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3.7万元。
一、全州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月全州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45万元。
(二)地区情况
德令哈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大柴旦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
格尔木、都兰、乌兰、天峻、冷湖、茫崖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
二、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月,全州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3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7万元。
三、其它
铁路路外、农业机械、民航等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原因分析
1、工矿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企业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没有形成抓安全生产的持久耐力,在“两会”、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还存在盲目赶进度、赶产量,对作业现场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设备安全管理使用不规范、违章违规作业屡禁不止和应急措施不强,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夜间和凌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时间段。
3、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还不够强,未对本行业企业做到全覆盖式检查,仍存在一定的盲区、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