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13日,省安监局副局长郭显世同志带领省安监一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并聘请省级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州、市(县、行委)两级安监部门的陪同下,对全州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督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下井检查、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先后深入大柴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滩间山金矿、西部矿业锡铁山分公司铅锌矿、格尔木投鑫矿业有限公司雪水河矿区石灰岩矿、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昆龙伟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拉陵灶火铁矿、都兰五龙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都兰金辉矿业有限公司、青海山金矿业有限公司、都兰多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兴必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兰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天石矿业有限公司等1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检查组认为,各地区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海省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及停产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验收以及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但还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通风管理不完善、采空区未有效治理、防洪防汛设施不完善等;部分企业依旧存在图纸未及时更新、现场发生变化未及时将相关内容标注到相应的图纸上、现场实际与图纸不符;个别企业未制定年度采剥计划、自救器配备不足等问题。
检查组针对检查情况,并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此次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组织人员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整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原则进行整改落实。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结合非煤矿山安全执法年活动,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全力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建立健全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检查制度和测风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开采矿井风量、风速、风压等检测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复工复产新招工人多、农民工多、培训任务重等实际,严格全员培训和分类培训,严格培训考核,确保培训人员、内容、时间、质量落实到位。五是全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关于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杆示范、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步骤,及时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全员培训,全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六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要针对局地强降水、暴雨、冰覆、洪涝及雷电等汛期主要灾害天气,结合非煤矿山实际,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期间,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20余条,下达执法文书24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