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西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的工作通知》(西环督改组〔2018〕1号)文件要求,6月8至13日海西州第四环境督查组由海西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员邓永寿同志带队,州安监局牵头、州经信委、州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配合赴大柴旦、冷湖、茫崖就三行委涉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重点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8月至9月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投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州委、州政府新环保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督查重点。
督查组仔细查阅了工、行委及相关企业涉及以上督查内容的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了大头羊煤矿、青海能源鱼卡煤矿、青海中航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柴旦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冷湖行委污水处理厂、青海油田公司油泥砂处理厂、采油一厂采油作业区、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对厂区生态环境状况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照省、州和此次督查要求,紧跟青海油田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大头羊煤矿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督促企业争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现场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工作要求,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生态优先理念,加大环保宣传,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紧紧跟进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进展情况,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