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青安办〔2017〕66号)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西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7〕9号)文件要求及部署安排,从8月至10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一个遏制”的目标(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部分较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
一、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焦油储罐无液位检测报警设施;
2、粗苯灌装泵房检查人员携带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气体浓度超标,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无报警信息。
二、格尔木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
3、现场临时用电作业票不规范;
4、硫酸盐泄漏未清洗,有结晶问题,未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三、格尔木市炼油厂
5、部分压力表未定期进行检测工作。
四、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6、液氨储存罐液位仪部分已损坏。
五、都兰双庆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
7、乙炔气瓶未安装阻火器(单向阀),且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
8、皮带传输机端头未加防护罩,设置拉线开关。
六、都兰宏图矿业有限公司
9、井口挡车器不规范,主斜井未按照相关要求挂设标识牌;
10、斜井二中段回风未通向地面,风筒未采用阻燃性材料;部分重点位置未设置风门,存在串风现象。
七、青海盐湖天石矿业有限公司
11、西采区通往东采区的地段未留足够的安全平台;
12、卸料平台口未设置防护设施。
八、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铅锌矿
13、部分采场电耙道巷道未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如1111采场电耙道);
14、部分采场不具备2个安全出口,通风系统存在缺陷(如1117采场)。
请以上企业立即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强化隐患整改责任,细化责任清单,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5日前报当地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