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监管〔2018〕65号
各市、县安监局,各行委市场和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省安监局拟对全省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重新调整和补充,组建新一届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青安监〔2018〕55号)转发给你们,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各地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尽快将《通知》转发到各有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人员,广泛动员和积极鼓励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踊跃申报。申请加入新一届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专家推荐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相关资格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所承担的项目、课题、取得成果等的复印件,报所在地安全监管局审核。
二是对照标准,严格遴选。各地区安全监管局要对照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实践经验等专家入库硬性条件,认真开展专家遴选审核工作,切实将非煤矿山领域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
三是汇总资料,按期上报。5月10日前,各地区安全监管局应将《专家推荐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入库专家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州安监局。
附件:《青海省安监局关于推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