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委办﹝2018﹞16号
各市、县、行委安委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全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海西州委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海西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十项措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织密安全防控体系,大力提升全州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督促各县(市、行委)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述职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指导和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督导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契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查专员作用,制定2018年督查工作方案,继续强化督查督办力度,着力解决安委会作用层层衰减、一些职责部门和单位监管缺位、责任缺失等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强化对事故多发或工作不力地区(部门)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紧靠实。进一步改进完善评分标准和办法,组织做好州级安全生产专项综合考核评工作。
三、切实强化安委会办公综合协调服务作用。积极筹备和做好州级安委会全体会议、联席会等会务服务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全年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州安全生产形势、重要时段和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召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严格落实省、州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文件精神,发挥好宏观指导、桥梁纽带和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督查督办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措施的落实。
四、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等制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和连续发生较大事故,以及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安委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完善和规范安办建设各项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制定《中共海西州委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分工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海西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十项措施>实施方案》。将《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推进落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应配套政策。
六、扎实推进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全州相关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和的安全监管,对事故多发地区列入重点整治。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深化尘毒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以及与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和地下矿山专项治理,继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道路交通“两客一危”、建筑施工(隧道施工)、电气火灾、水库大坝等安全治理。继续深化涉爆粉尘、公路交通、民航、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七、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机制。严格落实《青海省标本兼治防范重特大事故指导意见》,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督促各地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大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青海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督促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机制、整改机制、记录机制、通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
八、强化重要时期安全督导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和事故规律特点,围绕汛期、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冶金机械、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督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力构建畅通、有序、高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机制。
九、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组织开展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机制。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业务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
十、不断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等政策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切实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保障。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和转化使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地方充实县(市、行委)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和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研究制定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激励忠于职守、当好卫士。
2018年3月20日